•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22:08:02 股吧网页版
棕榈股份: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6-051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5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90,561,508.45 元,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4,613,507,470.36 元,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 4,613,507,470.36 元,实收股本为 1,802,404,765.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主要原因

2025 年度,公司所处建筑施工行业市场化竞争持续加剧,项目毛利下滑;同时公司部分在建项目施工进度放缓,以及历史项目结算周期延后等影响,导致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和毛利均有所下降。另外,受公司自身债务规模影响,公司财务费用一直维持较高水平;同时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未能覆盖财务费用、减值计提,导致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仍然亏损。

三、应对措施

2026 年是“十五五”战略开局与转型攻坚之年,公司将以合规经营为基石,围绕“一体两翼”战略,以“降本提质”作为年度核心主题,通过统筹发展与安全、存量与增量业务,全面攻克年度关键目标,推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将重点采取以下举措:

1、激活人才引擎,构建“三能”动态用人机制

2026 年,公司以“控总量、优结构、提效能”为方向,进一步优化人力结构,推进干部综合化与人才专业化相结合;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建立“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健全干部管理,通过动态轮岗与竞聘选拔,打破平均主义,激励员工承担急难险重任务,打造一支敢担当、善作为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2、重塑组织肌体,打造扁平高效运营体系

2026 年,公司将继续推动组织变革,构建扁平高效运营体系。按照“纵向精简、横向整合”原则,厘清权责边界,推动管理下沉;对不同业务单元进行差异化授权与分类考核,推行项目责任制与独立核算;持续对低效机构实施关停并转,通过组织“瘦身”实现资产“健体”,将资源聚焦于核心发展方向。

3、攻坚资产盘活,夯实稳健财务基本面

2026 年,公司将以“降负债、优资产、增权益”为重点目标,系统性盘活资产。加快存量及闲置资产处置,以项目债权化解工程债务为导向,综合运用债权债务重组、司法调解、折价清偿等方式,加快资金回笼,缓解支付压力,进一步厘清债务结构、期限等,建立完整债权债务清册;健全内控与风险预警机制,从源头严控新增潜亏。

4、进一步调优营收结构,培育多元增长

2026 年,公司将推动构建多元互补的营收体系。传统业务须向“优质优价”业务转型,聚焦高毛利、强支付、低风险项目,稳步提升自营项目占比,强化内部协同支撑;聚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拓展,打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标杆项目,提升其在营收中的比重。同时,进一步挖掘非施工业务收入,围绕运营类业务、供应链管理及科技服务等潜力,培育新的营收增长点。

5、提速催收清欠,筑牢现金流安全防线

2026 年,公司将继续坚持“应收尽收、能收快收”,将清收工作作为改善现金流的核心,补强清收队伍,进一步夯实清收事业部职能,健全各区域单位存量项目清收人员配置,压实清收责任;重点聚焦金额较大,账龄较长的款项清收工作,形成督办,大额、长账龄款项挂牌督办。活用政策资源,深入对接地方政府、国资平台、金融机构,灵活运用政策支持推动政府类、国企类应收账款化解。
6、优化资本运作,夯实可持续经营能力基础

公司将立足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与经营实际,综合研判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及资本市场环境,审慎评估并适时推进符合公司利益的资本运作事项,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及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