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7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6-034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按公司总股本465,893,881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
46,483,535股,以419,410,34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6.5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共计派发692,027,070.90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及除权除息
参考价如下:
考虑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692,027,070.90 元=419,410,346 股×1.65 元/股;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
股本(包含已回购股份),即 1.4853748 元/股=692,027,070.90 元÷465,893,881 股
(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4853748 元/股。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派方案情况
1、2026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该议案,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
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6.5 元(含税),留存收益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利润分配后公司剩余
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不转增不送股。
2、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利润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具体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46,483,535 股后的 419,410,34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6.5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4.8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3.3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
缴税款 1.6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46,483,535 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6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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