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4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5-075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由于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已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管理层认为当前二级市场股价不能反映公司价值。近年来公司持续通过股份回购开展市值维护工作,并自 2025 年起有序推进、实施库存股的注销工作。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市场价值与股东权益,经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新一期股份回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3 亿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 6 亿元人民币(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53.5 元/股(含),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1,214,953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41%;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607,477 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21%。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出售,回购股份方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取得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本次回购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且不超过本次回购交易总额的 90%,借款期限为不超过 36 个月。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尚无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风险提示: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回购尚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股份拟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即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的 12 个月后至 36个月内)予以出售,若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完成出售,可能存在未实施出售部分将依法予以全部注销的可能;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以及《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社会公众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公司当前股价已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管理层认为当前二级市场股价不能反映公司价值。近年来公司持续通过股份回购开展市值维护工作,并自 2025 年起有序推进、实施库存股的注销工作。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市场价值与股东权益,经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前景、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开展新一期股份回购,以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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