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6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6-028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出售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出售
计划的议案》,根据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2023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和《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3-047)中的回购股份用途约定,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
分已回购股份,拟出售数量不超过 9,295,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由于根据相关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出售完毕的股份须予以注销,故本次出售期
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即2026年5月28日至2026
年 11 月 20 日),同时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公司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股份总
数的 1%。上述涉及的回购股份用途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出售,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在披露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12 个月后,可采用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出售,并需在公告后 3 年内完成出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出售的期间除外(下同),出售价格根据出售时的二级市场价
格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 50,000 万元人民币(含)且不超过 10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9.00 元/股(含)。本
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金额不低于 3 亿元人民币,该部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3 个月;其余部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回购金额不高于 3 亿元人民币,该部
分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2023 年 8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截至 2023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
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27,164,101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5.57%,最高成交价为 37.9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5.5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999,996,846.14 元(含交易费用等)。其中,
19,066,882 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出售,8,097,219 股用于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
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号:2023-071)。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为积极维护公司市值,增强上市公司股东回报,董事会同意将该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毕后,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原计划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并可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的9,771,882 股股份用途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025 年 9 月22 日,上述议案业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本次回购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而出售的股份剩余 9,295,000 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二、本次回购股份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出售的具体情况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股份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出售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部分已回购股份,出售计划相关情况如下:
1、出售原因及目的:
根据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2023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7)中的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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