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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0 18:41:29 股吧网页版
万里扬: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1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建立的合理性、完整性及实施有效性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评估,并进行了自我评价。
一、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促进公司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提高营运活动的盈利能力和管理效率,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促进公司实现可持续发展。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制度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贯穿公司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子公司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着重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在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中,应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从内部控制的环境、风险评估、信息与沟通、控制活动、对控制的监督等五个要素展开调查与评估。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作为内部控制的评价依据。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各项业务和事项。

公司2025年度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研究与开发、销售业务、采购业务、生产业务、工程项目、委外业务、投融资与担保业务、财务报告、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资金活动、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评价范围及内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五、公司内部控制综述
(一)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治理与组织结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经理层,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和工作细则,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规范、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以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审计委员会是公司内部的监督机构;经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通过制定《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总裁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公司各机构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保证了公司各机构的规范运作。

公司按照科学、精简、高效、透明、制衡的原则,综合考虑企业性质、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管理要求等因素,设立了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总裁办公室、企业管理中心、战略发展中心、财务管理中心、数智化中心、公共服务中心、采购公司、工艺工程院、研发总院、销售公司等职能部门以及商用车变速器事业部、乘用
车变速器事业部、非公路车辆传动系统事业部、机器人零部件事业部和智能制造平台,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各部门和事业部/平台均有明确职责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和计划。

2、内部审计

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审计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并在制度规定范围内提供内部咨询服务,不受限制地向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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