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9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26-040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 召
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议案》。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会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4,980,100.25 元,盈余公积
为 0 元 , 资 本 公 积 为 755,423,598.76 元 ;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304,535,582.82 元,盈余公积为 0 元,资本公积为 413,293,060.26 元。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
司拟使用母公司的资本公积 254,980,100.25 元用于弥补母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累计亏损;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告》。
二、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法》、财政部《关于公司法、外商投资法施行后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中“使用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的公司应自股东会作出资本公积金弥补亏损决议之日起三十日内通知债权人或向社会公告”之规定,公司现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具体债权申报方式如下:
㈠ 申报时间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5 月 19 日-2026 年 7 月 2 日(工作日 9:00-12:00、13:00-17:00)。
㈡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均需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代理人均需亲笔签名)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㈢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请先致电公司相关联系人进行确认,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空港开发区 B 区裕华路融慧园 28 号楼;
联系人:刘月寅、白雪龙;
联系电话:010-80479607、010-68002437-8018;
传真号码:010-68002438-607;
邮政编码:101318;
联系邮箱地址:irm@gloria.cc。
㈣ 其他
以现场递交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相关资料为准;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传真、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文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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