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8:28:41 股吧网页版
闰土股份:估值提升计划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估值提升计划的触发情形及审议程序: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连续 12 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估值提升计划。
2、估值提升计划概述:公司将通过深化主业经营与产业升级、重视股东回报、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优化信息披露质量、实施中长期激励、加强关键少数责任等举措,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3、风险提示: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情况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一、触及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发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股票连续 12 个月每个交
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票处于低位波动,已连续
12 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即 2025 年1 月 1日至 2025年 4月25 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 2023
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8.18 元),2025 年 4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每日收
盘价均低于 2024 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8.33 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 情形。

2023.12.31 2024.12.31 2025.3.31 2025.6.30 2025.9.30 2025.12.31

每股净资产 8.18 8.33 8.37 8.33 8.45 8.84

是否经审计 是 是 否 否 否 是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根据国资委《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 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和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 管理》制定本估值提升计划。

(二)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与会董事以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了《估值提升计划》。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具体方案

2026 年度,为实现公司投资价值提升,提高股东回报能力,公司将采取以
下具体措施:

1、深化主业经营与产业升级,巩固高质量发展基本盘

2026 年,公司继续坚持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锚定
“内控+创新”的总体方针,深化主业经营与产业升级,巩固高质量发展。通过 全面提升安全环保水平,夯实安全绿色发展基石;全面提升市场运营水平,打造 高效能经营体系;全面提升人才管理水平,构建人才强企发展新格局;坚持技术 创新,打造自主可控新优势;深化管理创新,实现运营质效新突破;推动赛道创 新,开辟高质量发展新路径。

2、重视股东回报,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公司始终将股东利益放在首位,一直以来实施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通过科 学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在兼顾自身长远发展的同时,确保股东能够分享公
司经营成果。公司 2025 年度已派发 2024 年度现金红利人民币 164,099,983.35 元
(含税),公司自 2010 年上市以来,每年均制定并实施了高比例现金分红的利润
分配方案,在已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 4,877,572,839.26 元(含支付 2 次股份回购金额 43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