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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17:03:42 股吧网页版
龙星科技:龙星科技独立董事李馨子2025年述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独立董事2025年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大家好!作为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5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严格保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职业操守,尽职履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李馨子,出生于1987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学博士、副教授。2015年参加工作。2015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2019年12月至今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副教授。2021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重大利益关联、业务往来、亲属任职等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其他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会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

会议

(次) (次)

董事会 6 6 0 0

股东会 3 3 0 0

2025年,公司各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皆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6次会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本人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与审计机构保持良好沟通;此外,对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及审议,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本人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所审议事项均投同意票,无异议及弃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亲自参加了全部会议,对2024年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意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2025年,公司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按时参加,认真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龙星科技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龙星科技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所有董事会,在对所有议案进行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所有议案发表了明确的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股东会、关注公司投资者互动平台问答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独立董事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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