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17:04:01 股吧网页版
龙星科技:龙星科技2025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 年,龙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职,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宏观经济及基本情况

2025 年,全球经济复苏进程分化加剧,地缘政治冲突、贸易保护主义及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调整等因素交织,外部需求增长动能减弱,大宗商品价格波动频繁,全球化工行业整体处于调整周期。国内经济顶压前行、向新向优发展,全年国内生产总值突破 140 万亿元,同比增长 5.0%,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宏观经济的整体韧性为炭黑行业提供了基本需求支撑。

炭黑作为国民经济中重要的高分子纳米材料,广泛应用于轮胎、橡胶制品、新能源、油墨、涂料、塑料等领域。据卓创资讯统计,2025 年国内炭黑总产能攀升至 981 万吨,结构性失衡问题日益凸显:传统炭黑产能仍占主导地位,而下游市场受新能源汽车高渗透率的影响,需求结构发生变化,导电炭黑、高分散炭黑、新能源专用炭黑等高端特种炭黑需求显著增加。在传统炭黑需求增速受限、高端炭黑产品仍需依赖进口的条件下,国内炭黑行业结构化供需矛盾逐渐深化。
叠加上游原料油价格受焦化、钢铁行业产能政策的影响全年剧烈震荡,成本传导机制失灵,炭黑行业利润被进一步挤压,行业面临严峻考验。

面对炭黑行业及上下游产业链的重重压力,公司管理层审慎研判,对集团各业务环节实施精细管控,通过加快项目投产进度、优化产品结构、加速新产品研发、推动设备改造和工艺创新、赋能数字化转型等多措并举,积极响应市场新变化,稳步推进企业升级转型。
(二)行业相关政策

“双碳”目标下,国家逐步加强了对炭黑行业重点控排与高耗能监管。《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以及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性文件,明确规定淘汰落后的炭黑工艺与产能,并鼓励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发展;鼓励企业聚焦功能性、专用性炭黑领域,突破高端产品技术瓶颈,替代进口。同时,《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推动新能源汽车高速增长,带动高性能轮胎、导电材料用炭黑需求。在这样的政策背景下,绿色低碳、高端化、全球化成为行业核心发展趋势,具备技术、规模、成本与绿色制造优势的企业将在行业变革中占据先机。

公司紧抓国家“双碳”战略机遇,积极谋划部署碳减排路线,开展炭黑生产、运输、使用、回收等过程中的碳足迹梳理和全生命周期的分析,研究节能高效利用、减少化石能源消耗、碳减排技术推广应用、实现洁净绿色生产等降碳措施,并积极推进新型炭黑原料制备与生产攻关项目,逐步实现产品的绿色循环降碳目标。公司将继续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协同发展,努力实现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加大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不断迭代先进适用技术,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具竞争力的新质生产力产业基础。
(三)公司所处地位

公司是专注从事碳基和硅基纳米材料研发、生产和全球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河北省政府质量奖获得者,河北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京津冀制造业百强企业。公司是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炭黑分会理事单位,连续多年被评为国内十强炭黑企业,目前在国内炭黑行业排名前三。公司是行业内首家通过 REACH 法规注册的企业,并先后通过了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ATF16949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和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是河北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设有河北省企业技术中心、河北省炭黑技术创新中心,通过了 CNAS 国家实验室和国际可持续发展与碳认证(ISCC-PLUS)。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政策,坚持推进减污降碳工作,不断深化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开展生产装备及环保设施深度治理项目,是河北省首批“环境友好企业”,并于报告期内荣获“省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入选国家 5G 工厂名录,实施“工业互联网+能源管理”的创新模式,被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评为“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标杆示范案例”。
二、2025 年的经营成果

2025 年,中国炭黑行业整体呈现“产能持续扩张、产量稳步增长、但盈利空间持续收窄”的复杂格局,行业整体进入深度调整期。面对严峻复杂的外部环境,公司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围绕“稳经……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