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防范和控制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 号)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
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
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02 年 7 月
31 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公司现持有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300001469757672 的 营 业 执 照 , 注 册 资 本
520,535,520.00 元,股份总数 520,535,520 股(每股面值 1 元)。公司股票已于
2010 年 7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公司主营金属管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有:镀锌钢管、钢塑复合管、不锈钢管材管件、直缝电阻焊钢管、螺旋缝埋弧焊钢管、直缝埋弧焊钢管等民用钢管和工业用钢管两大类产品。
三、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四、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
公司2024年度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其中全资子公司包括浙江金洲管道工业有限公司、湖州金洲石油天然气管道有限公司、浙江春申投资有限公司、金洲智慧新材料(上海)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事项为财务报告、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发展战略、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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