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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01 17:21:39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回购计划剩余期限不足2个月(8月29日到期),但未回购金额达1.5亿元。请披露:1. 7月起是否制定每日回购额度计划;2. 若无法按期完成,是否考虑延期或终止?2025年1月9日公告称‘回购贷款将用于支付剩余回购价款’,但1-5月贷款使用率为0。请披露:
1. 该笔贷款是否被挪用?
2. 未使用资金是否产生利息收入?若有,是否冲抵回购成本?”
金洲管道: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针对您关注的专项回购贷款使用问题,说明如下:公司依法合规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专项用于公司股票回购,按回购计划分批次向银行申请提款并转入回购专用账户,每笔贷款均需提供对应回购交易凭证。不存在资金挪用、使用贷款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符合监管要求及银行协议约定。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感谢您的监督与建议!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5-07-04 20: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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