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张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金洲管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洲管道”)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始终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全年工作中,我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致力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与健康发展。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具体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莉,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2004年9月至2006年8月在华东理工大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博士后流动站工作;2006年9月至今历任华东理工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12年至今,任华东理工大学绿色高效过程装备与节能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主要研究方向为电子设备的先进热管理技术与器件、微尺度热质传递强化技术,该技术是液冷系统中应对高功率密度芯片散热挑战的关键手段,旨在通过微观尺度的创新设计,实现散热效率的质的飞跃。以主要完成人获得了上海市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一等奖,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能源科技进步三等奖等省部级科技奖励10项。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金洲管道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金洲管道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金洲管道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 对于出任金洲管道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共召开3次。本人投入足够的时 间履行职责。任职以来,均做到亲自出席应出席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参 与董事会决策并对所议事项发表明确意见。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 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 出席方式(次数) 出席股东大
投票结果
姓名 次数 现场 通讯 会次数
张 莉 7 1 6 均投赞成票 1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年度,各专门委员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制度 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公司将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合并为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细则更名为《提名 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认真负责 履行职责。
委员会 独立董事 会议 独立董
名称 任职情况 召开 事参加 会议内容
次数 次数
(1)《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2025
审计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
初宜红 5 5 评价报告》《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委员会 (主任委员) 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报告》《公
司内审部 2025 年工作计划》《公司 2025 年一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