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6 20:36:26 股吧网页版
中南文化: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金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7

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金剑)

2025 年 5 月 16 日,金剑(以下简称:本人)经中南红文化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南文化”或“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2025 年 5 月 16 日-12 月 31 日)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金剑,1974 年生,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现任江阴天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主任会计师,江阴浩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阴海达橡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 5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对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自查情况表》,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6 次董事会,本人全部亲自出席。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
权的情形。

独立董 本报告期应 现 场 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 席 董 事 式参加董 席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金剑 6 5 1 0 0 否

(2)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1 次股东会,本人全部亲自参加。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履行职责,主持了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本人任职期内共召开了 2 次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审议事项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审议或讨论事项

1 2025 年 8 月 18 日 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
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2 2025年10月24日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审议<公司 2025 年第
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人认真审阅公司内审部门提交的工作报告,督促公司内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开展工作,对规范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提出指导性意见,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等需要披露的重要财务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与审计会计师及时有效沟通,并对重要事项进行充分讨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期内,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审议
事项如下:

序号 日期 审议或讨论事项

1 2025年12月19日 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 2026 年 1 月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4、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依据《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