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傅恒山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履职,谨慎、认真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傅恒山,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 7 月出生,本科
学历。1989 年 7 月至 2000 年 4 月在深圳宝安职业技术学校担任讲师;2000 年 4
月起至今在广东淳锋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自 2020 年 8 月起至今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5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 7 次,认真履行
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并行使表决权,不存在无故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股东会 3 次,本人亲自出席股东会 3 次。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公司上述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及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按时召集、出席并主持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切实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作用。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出席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审议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议案,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原则,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没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方面,本人仔细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重点了解其人员安排及关键科目审计执行情况,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在与内部审计机构交流方面,本人就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与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有关探讨与交流,认真履行相关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将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工作之一。报告期内,本人持续督促公司落实信息披露相关监管要求,重点关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与及时性。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可能影响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确保信息披露公平、透明,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25 年度,本人参加了公司 2024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在线沟通和交流,认真聆听中小投
资者的声音,主动了解中小投资者所关注的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问题,并就投资者关心的事项进行解答,确保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得到有效保障。此外,本人经公司组织安排,参加了广东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活动,系统学习公司治理规范、政策制度方案等内容,不断更新专业知识储备,切实提高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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