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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4 20:25:18 股吧网页版
中原内配: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5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
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
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与防范、控制活动、信息系统与沟通、内部监督与检查;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内部控制环境中的财务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以及控制活动中的会计系统控制、独立稽查控制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具体内容如下:

1、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三会”法人治理结构,三会各司其职,规范运作。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
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独立董事 3 人。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设监事会主席 1 人。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制订了委员会工作细则,能保证专业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科学和专业的意见和补充。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
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

公司的独立董事具备履行其职责所必需的知识,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职权范围等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能够在董事会决策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公司董事、总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管理层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经理办公会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键部门负责人组成。所有成员均有明确的职责分工。经理办公会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股东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公司与第一大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上做到了“五分开”,保障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负其责、运转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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