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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1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中原内配: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6


证券代码:002448 证券简称:中原内配 公告编号:2025-038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至2025年9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党增军先生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8日(周一)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的总体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17 人,代表股份 140,915,754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48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37,080,218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29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6 人,代表股份 3,835,53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18%。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11 人,代表股份 35,141,576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7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31,306,04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5.320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06 人,代表股份 3,835,53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18%。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本次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620,85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07%;反对 23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0%;弃权 6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846,6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08%;反对 23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656%;弃权 6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6%。

2、《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0,573,0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68%;反对 24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21%;弃权 100,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1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798,8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47%;反对 24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901%;弃权 100,2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5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朱培元、曾玉玲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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