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4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已于 2025 年 7 月 4 日以面呈、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以
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王伟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彭奋涛已就此议案回
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和资格。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
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彭奋涛已就此议案回
避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彭奋涛已就此议案回
避表决。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彭奋涛已就此议案回
避表决。
本次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照明”)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其中,佛山照明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认购金额为 11,600.00 万元,未来在实际发行阶段,最终认购股票数量根据实际发行价格确定,若根据最终询价结果得出的认购股数出现尾数不足一股的情况,则对尾数做舍去处理,其余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现金认购。佛山照明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票。
除佛山照明外的其他发行对象的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投资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其自有资金认购。
除佛山照明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等情况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监事彭奋涛已就此议案回
避表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即“发行底价”)。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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