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证券代码:002449 证券简称:国星光电 公告编号:2025-036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8,132.39 万元(含本数),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85,543,150 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将有所增加。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的假设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所导致的股本变化。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 618,477,169 股,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上限为 185,543,150 股,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达到 804,020,319 股,本次向
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仅为估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98,132.39 万元(含本数),且不考虑相关发行费用的影响;
4、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完成,此假设仅用于测算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或承诺,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的实际时间为准;
5、2024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153.01 万元,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23.67 万元;
6、假设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4 年度的基础上按照持平、增长 20%和下降 20%的业绩变动幅度测算;
7、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测算,暂不考虑股权激励计划、利润分配、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影响;
8、除募集资金、净利润外不考虑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9、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5 年及未来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具体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2024 年度 2025 年度/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本总额(股) 618,477,169 618,477,1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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