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08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国星光
电”)成立于 1981 年 8 月 31 日,注册地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 18 号,总部
办公地址为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 18 号。本公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属电子元器件制造业行业,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主要产品或提供劳务为 LED 外延片及芯片产品、LED 封装及组件产品、集成电路封测产品及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封测产品等。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批准报出。根据本公司章程,本
财务报表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的披露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
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本公司从事电子元器件研发、制造与销售业务。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包括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
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 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该事项在本财
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披
务报表附注中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露事项
的披露位置
应收款项本年坏账准备收 五、3、4、5、 单项金额超过本期利润总额的 5.00%的认
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6 定为重要。
五、15 单项在建工程明细金额超过期末资产总额
重要的在建工程
0.50%的认定为重要。
五、3、4、5、 单项账面余额超过本期利润总额的 5.00%
本年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6
的认定为重要。
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
五、23、24、
付账款、应付票据、合同 25、26 单项本期期末账面余额超过 200.00 万元
负债及其他应付款
五、55 将单项现金流量金额超过本期期末净资产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
总额 5.00%的认定为重要。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外 六 单项金额超过本期利润总额的 5.00%的认
购在研项目 定为重要。
单一主体收入、净利润、净资产、资产总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联合
八.1/八.3 额占本公司合并报表相关项目的 10.00%以
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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