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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04 18:16:21 股吧网页版
国星光电: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国星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5


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

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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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1-123

关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申请文件的

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XYZH/2025GZAA1F0678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申报会计师或我们”)作为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星光电或发行人”)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申报会计师,已就贵所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出具的《关
于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40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中要求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的相关问题或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并如实回复问询函所问询的问题或事项是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对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回复内容进行核查,对审核问询函中要求申报会计师核查的相关问题或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我们现将审核问询函中要求申报会计师核查的相关问题或事项逐项回复如下:

本回复报告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宋体(加粗) 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

楷体(加粗) 对问询函回复的修改、补充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所用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一致,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目录

一、审核问询函问题 1:......3
二、审核问询函问题 2:......82

一、审核问询函问题 1:

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分别为 357988.57 万元、354163.72 万元、347286.03
万元和 168124.4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2133.98 万元、8563.53万元、5153.01 万元和 2457.23 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呈下降趋势。贸易及应用类产品业务主要由子公司广东省新立电子信息进出口有限公司经营,出口业务主要以汽车配件、体育用品、箱包、五金制品等出口为主,内贸业务主要经营销售铜带业务,贸易及应用类产品报告期毛利率分别为 0.75%、0.69%、0.49%、0.14%,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44%、20.06%、17.79%和 18.43%。分产品看,外延及芯片产品、集成电路封装测试类毛利率分别为-28.15%、-0.25%。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54715.49 万元、52859.37 万元、75288.80 万元和 85019.53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5.28%、14.93%、21.68%和 25.28%,占收入比例逐年上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93116.80 万元、94781.64
万元、91627.50 万元和 99028.77 万元,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 9199.68 万元、
9515.33 万元、10188.65 万元和 7985.81 万元,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3.40、3.32、3.30
和 3.10。发行人对关联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为集团财务公司(以下简称广晟财务公司)的投资账面价值为 3000.00 万元。

请发行人:(1)分产品类型,以表格形式分类别列示近三年营业收入、毛利率、净利润变化情况,并结合所处行业情况、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市场竞争情况、主要客户经营状况等,详细说明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请说明发行人业绩是否存在持续下滑风险,是否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以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2)说明开展贸易业务的背景、原因及业务模式,并结合报告期内贸易业务的主要产品及其采购及销售价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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