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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10 18:46:15 股吧网页版
国星光电: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6年3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11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裁,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总裁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

第二章 组成与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并汇报工作。
第五条 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裁根据有关规定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裁工作,并对总裁负责。总裁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副总裁代行总裁职责。

第六条 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可由董事兼任。

第七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内外各种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多种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正,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维护社会公益、公司、投资者和员工的利益。

第八条 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聘连任。

第九条 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有关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第三章 职责与权限

第十条 总裁的职责:

(一)总裁必须遵照国家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信守《公司章程》,执行董事会决议,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正确处理所有者、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关系,同时接受审计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三)组织公司各方面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经营经济指标,采取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措施,保证各项工作任务和生产经营经济指标的完成,确保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公司的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五)总裁应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注重员工身心健康,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六)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及时、完整、准确地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重要交易和合同、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以便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和审计委员会进行监督;

(七)在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时,应事先听取公司职工代表的意见,邀请工会或职工代表列席会议。

第十一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董事会等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述(二)至(七)项职权,应当召开总裁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后决定。

第十二条 总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第十三条 副总裁的主要职权:

(一)协助总裁完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履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规定的职权;

(二)根据公司的分工和授权开展工作,并对授权分管范围内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

(三)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年度经营管理计划,制订分管范围内的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四)负责制订并落实分管范围内的内部管理制度及具体规章;

(五)总裁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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