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准则和制度的规定与要求,公司对信永中和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成立于 2012 年 3 月 2 日,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并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
执业证书(证书编号:11010136)。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信永中和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要求,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全面审计。同时,对公司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就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及初审意见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12 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时,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保持了有效性。基于审计结果,信永中和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满足了公司及相关监管要求,为公司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可靠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佛山市国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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