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04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ST 康得 公告编号:2021-023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
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0]605 号),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7 月 10 日起暂停上市。
2、2020 年 9 月 27 日,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0】71 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禁入决定书》处罚字【2020】14号(以下简称:《市场禁入决定书》)。根据追溯重述后公司 2015-2018 年度的审计报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4.81 亿元,-17.55 亿元,-24.60亿元,-23.57 亿元,公司股票已经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一、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的相关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7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康得新复合材料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20]605 号),公司股票自 2020年 7 月 10 日起暂停上市,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 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基本情况
由于公司 2018 年、2019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14.1.1 条、14.1.3 条的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7 月 10 日起暂停上市。
(2)、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恢复上市的意见和具体措施
2020 年,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将积极对 2018 年、2019 非标意见所涉及的事
项逐项解决,努力将各项相关不利因素尽快化解。公司将积极通过如下措施保障持续经营能力,恢复盈利能力:
1、暂停上市期间董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根据目前实际状况,进一步巩固
公司原有主营业务,开源节流,力争为公司提供稳定的业绩保障。
2、积极化解债务危机,寻求债务一揽子解决方案。
在地方政府机构的支持、协调下,积极化解债务危机,与债权人协调沟
通,协商延期还款或调整后续债务偿还方案,鉴于债务重组、破产重整等债
务一揽子解决方案的推进受各方协商结果等多重因素的影响,目前尚存在不
确定性。
3、公司将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改善内部控制缺陷,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
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二、公司可能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原因
2019 年 1 月 22 日公司收到证监会送达的《调查通知书》(编号:苏证调字
2019003 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19 年 7 月 5 日,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处罚字【2019】90 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告编号:2019-143)。
2020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证券会下发的(处罚字【2020】56
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告编号:2020-128)
2020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了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字【2020】71 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禁入决定书》处罚字【2020】14 号(以下简
称:《市场禁入决定书》),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05)。
公司对此进行了自查以及必要的核查,并于 2021 年 2 月 28 日披露了
2015-2019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追溯重述的审计报告,追溯重述后
2015-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4.81 亿元,-17.55 亿元,-24.60 亿元,-23.57 亿元,公司股票可能面临重大违法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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