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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3-15 20:17:39 股吧网页版
*ST康得:关于退市情况的专项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3-16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退市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退市情况概述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 2018 年、 2019
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7 月 10 日起暂停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5 日披露了《2020 年年度报
告》,报告显示公司 2020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期末净资产均为负值,且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通知》深证上〔2020〕1294 号的规定,对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生效实施前已经被暂停上市的公司,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以下简称:原规则)的标准和程序及原配套业务规则实施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及退市整理期安排。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4.1 及 14.4.4 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的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公司股票是否终止上市的决定。
二、退市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股票已自 2019 年 7 月 8 日起停牌,并于 2020 年 7 月 10 日起被暂停上
市。公司尚未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决定,若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将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板交易,并不在中小企业板行情中揭示。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28 条规定,公司将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三、董事会说明

公司自债务危机爆发以来,资金链断裂,经营状况持续恶化,因大量债务无法按时偿还,涉诉案件几百起;多家银行的多个账户被查封冻结。自现任董事会上任以来,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改善内部控制缺陷,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公司一方面积极化解债务危机,有序推进债务重组,以改善公司资产状况;另一方面合理制定经营计划,以效益为中心,争取相关订单,进一步降低成本费用,盘活存量资产,持续改善现金流。 但由于公司资金短缺问题限制公司业务发展,诉讼案件也到了执行阶段,公司资产及持有子公司股权和资产被查封、冻结,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融资难度加大,上述等原因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重大影响,加之巨额逾期债务导致公司营运成本居高不下,致使2020年度继续亏损,期末净资产及净利润仍为负值,且2020年年度报告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可能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目前,公司正努力稳定并改善公司经营基本面,争取各方支持,做好员工、债权人、投资者的沟通协调工作,努力化解债务风险,积极推进重整工作,为后续经营提供有利保障。

四、投资者保护的安排

1、退市交易安排

若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后的五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将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限为三十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板交易,并不再中小企业板行情中揭示。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上市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退市后的去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4.28 条
规定,公司应当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以确保公司股份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特此公告。

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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