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9 年 11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 1 号楼 805#;
首席合伙人:李秀峰;
截至 2024 年末,中瑞诚拥有合伙人 51 名、注册会计师 281 名,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8 名;
2024 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22,367.71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2,661.06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055.62 万元;
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6 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 675.47 万元,资产
均值 248.9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瑞诚”)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的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中瑞诚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等服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事前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后续的变更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进行重点关注。
202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经 2025 年 12 月 19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同意聘请中瑞诚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为 1 年。所有程序合法合规,规范有效。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瑞诚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瑞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瑞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瑞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5 年 12 月 30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召开年报审计事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2 月 9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
开工作沟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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