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9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6-33
转债代码:127113 转债简称:长高转债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9,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3,800万元(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3,800 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6.41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840.95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6%;按回购总金额下限人民币 9,000 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16.41 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548.45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3、相关股东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及未来 6 个月暂无明确的股票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有拟实施股票增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
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份回购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回购方案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方式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价格区间
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拟定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41 元/股,未超过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确定。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具体经董事会和股东会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若公司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上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份应予以注销。
3、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按照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6.41 元/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9,000 万
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3,8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预计为 548.45
万股(含)至 840.95 万股(含),占截止 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总股本 620,332,085
股的比例为 0.88%至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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