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2
证券代码:002452 证券简称:长高电新 公告编号:2026-36
转债代码:127113 转债简称:长高转债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已获公司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
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 620,332,08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90 元(含税),分红总额为 55,829,887.65 元;不送红
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二、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20,332,085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9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81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动。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票数量为 0 股。
3、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 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与权益分派相关的其他调整事项
1、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3),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自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回购价格上限由 16.41 元/股调整为 16.32 元/股。
2、根据《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主板上市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长高转债”转股价格将
由 11.01 元/股调整为 10.92 元/股,从 2026 年 5 月 29 日开始生效,具体内容详
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长高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37)。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金星北路三段 393 号长高电新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彭林
咨询电话:0731-88585000
传真电话:0731-8858500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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