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纳新)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经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
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自 2025 年 12 月 3 日上任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勤勉、尽责、独立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人专业背景、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拥有会计学博士研究生学历,湖南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会计学专业教授职称,深耕会计、财务管理领域多年,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与丰富实践经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拥有履职所需的专业素养与独立性。
本人历任湖南财政经济学院会计学院会计系教授、系主任、院长,现任学校图书馆馆长,长期从事会计教学、科研与管理工作,拥有五年以上会计及经济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精通企业财务管理、会计准则、审计监督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满足上市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资质要求,具备独立判断能力,能够依规履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5 年 12 月,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成为第七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截至报告期末,本人除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外,未在其他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自查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履
行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目前适用的各项监管
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可以保持独立性。
三、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应出席的董事会 1 次,列席参加董事会 1 次,列席参加股
东会 1 次。本人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如下: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列席会议次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投票情况
数 次数 数 席次数 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否 全部投赞
1 1 1 0 0 成票
股东会 0 \ 1 \ \ \ \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在会前主
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议案,为董事会的决策做了充分的
准备工作;会议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以谨慎的
态度行使表决权,经认真审议,本人对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
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2025 年召开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1 1
提名委员会 1 1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对公司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书等议案进行审慎审议,认真查阅了拟聘任人员的简历、任
职资格及履职能力相关材料。同时,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与
对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进行专项审慎审议,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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