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喻朝辉)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本人作为长高电新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专业背景、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毕业于湖南大学会计学专业,注册会计师,自 2008 年参加工作开始,一直从事会计、审计相关工作,具备丰富的财务、税务、审计专业知识和技能。具体工作履历包括:2008 年至 2009 年在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公司担任会计,
2010 至 2012 年在湖北洪利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3 至 2021 年在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担任审计经理、项目负责人。2022 年至今任湖南和泉正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主任会计师。
2022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经公司股
东会选举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截至报告期末,本人未在除本公司外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符合独立性要求。
三、出席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本人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如下:
会议类 应出席次 现场出席 通讯/视频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
型 数 次数 方式参加次 席次数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出 投票情况
数 席会议
董事会 否 全部投赞
10 4 6 0 0 成票
2025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4 次股东会,本人均通过现场方式列席
参加。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出席和列席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及股东会,经核查,
相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要求,合法合规。
会前,我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主动了解各项会议议案的背景信息、核心内
容,深入掌握重大事项的详细情况,为董事会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期间,
我对每项议案进行审慎审议,积极参与讨论交流,结合自身专业能力提出合理
化专业意见,以严谨、审慎的态度依法行使表决权。经认真审议,本人对 2025
年度所有董事会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情形,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2、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2025 年召开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8 8
提名委员会 2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履行主任委员职责,本年度召集
并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 8 次,有序推进各项审计相关工作。其中,组织召开年
报沟通会 3 次,重点就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流程推进、关键审计事项
等内容与相关部门充分沟通研讨;召开定期会议 3 次,常态化审议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针对公司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聘任财务负
责人和内部审计负责人等重大事项,召开专项审议会议,对相关事项的合规性、
合理性进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