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刘彦山)
本人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刘彦山,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格。1995 年起,历任河北省怀安县化肥厂职员、河北通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财管中心总经理、北京乐普诊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鼎维固模架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天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华盛新能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华盛新能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中卫天壕力拓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延川天壕力拓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山丹天壕力拓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北京睿见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威信昆威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珠海天壕金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中联华瑞天然气有限公司监事、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本人勤勉尽责,积极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及股东会,无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参与的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充分听取了管理层的汇报并充分沟通,结合专业知识,独立做出判断。本人对参加的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度,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7 次,实际参加 7 次,均以现场或通讯方
式亲自参加。
2、2025 年度,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参加股东会 3 次。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2025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严格按
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应的职责,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公司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审查,保障公司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推进。
2、2025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了 8 次审计委员会,审
议各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资产减值情况,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及内审负责人事项进行审查,监督公司内审情况,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
及时跟进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并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及专业特长对审议事项发表意见,同时就公司收到的警示函相关问题及整改措施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提出建议。
3、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应出席公司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实际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对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
配相关事项进行审查。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通过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以及其他工作,本人与公司管理层、其他董事、审计中心等充分沟通,积极在公司进行调研、审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15 天。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运营情况以及宏观政策、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运用自身专业知识,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调研活动,于 5 月实地考察子公司山
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沧州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通过实地走访、参观与交流,更深入了解子公司实际发展情况。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充分的支持,在本人履职过程中,通过现场或通讯沟通、专项汇报等方式及时向本人通报了公司实际情况,并提供了所需材料,保持了充分交流,确保了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不存在影响或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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