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李永军)
作为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软科技”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以维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利益为原则,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和职责。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永军,男,1969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起,历任河北省卫生厅职员、辽宁大学经济学讲师。2002 年至今任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现任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及股东会,履行了独立董事诚信、勤勉义务,无委托出席和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本人认真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会中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本人参与的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在充分沟通后,本人对参加的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度,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7 次,实际参加 7 次,均以现场或通讯方
式亲自参加。
2、2025 年度,本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亲自参加股东会 3 次。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1、2025 年度,本人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1 次战略委员会,就公司
签署交易意向协议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就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管理层保持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情况,针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和讨论。
2、2025 年度,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 8 次审计委员会,审议各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资产减值情况,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及内审负责人事项进行审查,监督公司内审情况,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及时跟进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并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及专业特长对审议事项发表意见,同时就公司收到的警示函相关问题及整改措施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提出建议。
3、2025 年度,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参加了 2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审查,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及相关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审议评定,监督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
4、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应出席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 1 次,实际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对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相
关事项进行审查。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积极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和调研检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情况,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15 天。本人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注意宏观政策、外部市场环境变化等对公司的影响,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审负责人等开展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调研活动,于 5 月实地考察子公司山
东天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沧州奥得赛化学有限公司,通过实地走访、参观与交流,更深入了解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支持与保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在履职过程中,及时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材料,并与独立董事进行充分交流,切实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履行相关职责。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审计中心的工作汇报,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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