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陵华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防范经营风险,充分发挥合同在生产经营和管理中的作用,根据《民法典》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及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以下简称“下属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各种合同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合同是指公司经营过程中与民事主体(法人、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之间签订、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协议、约定书、备忘录、意向书和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书面形式文件。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的合同管理是对各类合同洽谈、签订、审核、履行、纠纷处理以及档案管理等进行的管理活动。
第二章 合同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司合同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公司指定风险控制中心、财务中心按照各自的职责履行相应合同管理职责;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各自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
第六条 合同管理部门职责:
(一)风险控制中心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及下属公司合同签订审核工作;
2、根据业务特点拟定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模板”),作为公司对外签约的推荐文本;
3、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对合同文本提出修改指导意见;
4、参与重大合同的法律风险论证、谈判、起草及签订工作。监督、检查重
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5、负责解答在合同签订、履行等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参与合同纠纷案件的处理,协助制定解决方案,代理合同纠纷诉讼和仲裁;
6、检查、监督合同管理情况,包括指导合同管理工作、监督合同归档和执行情况、纠正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行为;
7、负责组织合同管理的有关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
8、其他相关合同管理事宜。
(二)财务部合同管理职责
1、根据合同管理需要,在各承办部门合同审批、签订、变更、履行、争议过程中,对涉及财务的事项出具意见或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2、对合同中的财务收支事项,根据要求审查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3、对未经盖章的合同,原则上不得付款、结算。
4、其他相关合同管理事宜。
第七条 合同承办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合同相关方的调查,收集、整理合同起草所需资料,合同相关方资质、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的审查,客户信息收集、进行商务谈判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合同的起草、报批、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相关工作;对合同基本的交易、价款、质量、运输方式、付款方式等提出具体要求,合同不得损害公司及下属公司利益,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实质性条款的可执行性负主要责任;
(三)与相关方协商或谈判合同条款及内容的,涉及法规、投资、财务等事项,必要时应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参与谈判过程,充分听取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的意见与建议,修订、完善合同;
(四)协助风险控制中心处理合同纠纷案件,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异常情况及时向公司汇报。
(五)其他相关合同管理事宜。
第八条 其他职能部门参与合同管理,工作职责如下:
(一)审核合同中涉及本部门职责的有关内容,审查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
(二)根据合同管理需要,对合同签订、变更、履行、争议等事项出具部门意见或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章 合同前期准备及起草
第九条 承办部门在合同业务开始前应当进行充分的背景和风险分析,包括业务背景分析、合同相关方的履约资质分析等;对合同相关方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经营资质等资料进行审查。
第十条 一般情况下,除合同相关方提供外,合同由承办部门负责起草。如遇对外重要合同,由承办部门牵头起草,风险控制中心予以协助。如遇无法归口于具体承办部门草拟的合同,由风险控制中心负责起草。
第十一条 起草的合同文本必须能够明确合同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做到内容详实,用语严谨、简练、准确,以确保合同全面履行。如公司存有模板的,原则上应当优先适用。
第十二条 合同内容一般应包括:当事人的法定名称和住所、合同标的、标的物的数量、标的物的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通讯方式、送达地址、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根据具体合同性质与业务需要,合同内容还应包括验收、质保、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产权、保密、廉政、续签等条款或合同附件等。
第十三条 签订合同前,合同承办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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