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02 16:49:10 股吧网页版
精细化工龙头百川股份董事长被留置,股价应声下跌,去年刚扭亏
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张汀雯


K图 002455_0

  7月1日晚间,百川股份(002455.SZ)公告,公司实控人、董事长郑铁江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

  公告后,7月2日,百川股份股价应声下跌,收于7.06元/股,下跌5.74%,市值降至42亿元左右。

  7月2日,为进一步了解事件情况,时代周报记者致电百川股份证券部,对方表示:“关注后续公告,目前公司经营正常。”

  实控人、董事长被立案调查并留置

  7月1日晚间,百川股份公告,收到实控人、董事长郑铁江家属的通知,其于近日收到江阴市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郑铁江的《留置通知书》和《立案通知书》,郑铁江被立案调查并实施留置。

  公开资料显示,郑铁江生于1964年1月,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江阴市百川化学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百川股份董事长、总经理。现任百川股份董事长,南通百川董事、如皋百川董事、海基新能源董事。目前,郑铁江持百川股份14.19%股权,其妻王亚娟持1.35%,兄弟郑江持2.61%。

  对此,7月2日,康德智库专家、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张通律师告诉时代周报记者,监察委员会一般针对公职人员进行留置,针对非公职人员进行留置属于特殊情况。根据《监察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张通律师进一步指出,根据2025年6月1日颁布的新的《监察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监察机关调查公职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可以依法对涉嫌行贿犯罪、介绍贿赂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中的非公职人员一并管辖并进行调查处置。非公职人员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监察机关按照其所利用的公职人员的管理权限确定管辖并进行调查处置。”

  此前,2024年5月,百川股份曾因业绩预告与年报数据相差较大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百川股份2023年年报业绩预告中,预计当年归母净利润为亏损4.00亿元-3.60亿元,扣非净利润为亏损4.25亿元-3.85亿元。当年年报中,其归母净利润为亏损4.66亿元,扣非净利润为亏损4.87亿元。

  新能源业务仍亏损,去年扭亏为盈

  在精细化工板块,百川股份是相关细分领域具备规模优势的龙头企业。除此外,百川股份还布局了新材料、新能源赛道。

  在新材料板块,其年产3万吨石墨负极材料(8万吨石墨化)项目于今年4月已完成竣工验收,正式投产。

  新能源方面,2016年,百川股份与相关方共同对于江苏海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基新能源”)增资,开始涉足新能源锂电池行业。彼时,百川股份表示,此次涉足锂电池行业,是对新能源行业的积极尝试和探索,有利于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今后将形成化工行业和新能源行业双轮驱动发展模式,有利于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2017年,海基新能源年产10亿瓦时高性能锂电池电芯及高端电池组产品的自动流水线装置进入安装调试阶段。目前,海基新能源已完成了国内储能应用领域项目的全覆盖,包含发电侧、电网侧、用户侧储能项目以及大型微电网项目。

  到2024年,百川股份直接持有海基新能源37.94886%股权。不过,海基新能源2024年营收4.81亿元,净利润为亏损3.24亿元。

  2024年年报中,百川股份的化工业务仍占其营收的80.91%;新材料和新能源业务则分别占10.49%和8.60%。毛利率方面,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板块分别是16.90%、-1.95%和-38.69%。

  业绩方面,2024年百川股份刚实现扭亏,全年营收55.56亿元,同比增长35.10%;归母净利润1.09亿元,同比增长123.31%。2025年一季度,百川股份延续了业绩增长态势,实现营收14.50亿元,同比增长23.07%;归母净利润4221.60万元,同比增长17.88%。

  百川股份表示,2024年,化工板块需求好转,主要化工产品价格稳中上涨,个别化工产品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叠加宁夏基地项目产能陆续释放,化工板块毛利较去年同期增加明显。未来将进一步拓展市场,稳定正常的经营利润。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