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2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欧菲创智影像科技有限公司、东莞欧菲卓智影像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欧菲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欧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欧菲微电子(南昌)有限公司、苏州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欧菲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和正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南昌欧菲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欧菲智能车联科技有限公司、南昌欧菲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合肥欧菲智能车联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欧菲光学有限公司、江西晶浩光学有限公司、江西欧菲炬能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欧菲智能车联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华东汽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京天擎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上海欧菲智能车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思佳讯科技有限公司、欧菲光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韩国欧菲有限公司、O-FILM USA CO.LTD、台湾欧菲光科技有限公司、O-film Japan 株式会社等。
2、纳入评价范围单位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发展战略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以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围绕“聚焦核心、创新驱动、夯实基础、行稳致远”的发展战略,公司重点发展消费电子、车载等多领域的光学及微电子等核心业务,以光学产业稳健发展为基础保障,加速发展创新平台,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布局新领域,开拓新市场。
(2)组织架构
①治理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科学的议事规则,制定了符合公司发展要求的各项规则和制度,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
以基本治理制度为基础,公司逐步形成了符合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的制度规范体系,和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包括基本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经营层各程序制度,以及与上市公司有关的专项管理制度等,对保障公司正常治理、规范经营发挥重要作用。
②组织机构
公司综合考虑业务特点、发展战略、文化理念和内部控制要求等设置内部机构,并对各组织机构及岗位的职责权限加以明确和不断优化,涵盖了公司生产运营、销售、采购、行政、人力资源、财务管理、环保安全、法务合规、审计稽查等各重要领域。各部门之间分工明确、相互协作、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3)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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