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6 15:42:40 股吧网页版
欧菲光: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7


证券代码:002456 证券简称: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6-027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
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上午 11: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28。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有关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9。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并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讨论,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欧菲智能车联科技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书》,安徽欧菲智能车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车联”)2025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为 24.26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9 亿元,未达到安徽车联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2025 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车联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 20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权、剩余尚未授予的股权共计 11,239.23 万股(认缴价格为1.16 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对应应缴纳的出资款 13,037.51 万元),并同步进行减资。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蔡荣军先生、黄丽辉先生、
申成哲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回购注销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并减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