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0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6-038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3,486,800 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3,161,700 股)后的总股本 330,325,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00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39,639,012.00 元(含税),2025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含税)=(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88623 元)/股。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3,486,800 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
上已回购股份(3,161,700 股)后的总股本 330,325,1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20000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 39,639,012.00 元(含税),2025 年
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3,161,700.00 股后的 330,325,1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00000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08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
(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4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
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因公司股份回购专户持有公司股份 3,161,700 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故:
本次权益分派现金分红总金额(含税)=(333,486,800-3,161,700)*0.12
=39,639,012 元(含自派部分)。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计算过程如下:
(1)除权除息时,按除权前总股本 333,486,800 股(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
息(含税)为 1.188623 元,其计算过程如下:
每 10 股派息(含税)=现金分红总金额/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
=39,639,012/333,486,800*10
=1.188623 元
每股派息(含税)=现金分红总金额/除权前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39,639,012/333,486,800
=0.1188623 元
(2)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则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含税)=(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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