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4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吴春芳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龙管业”)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能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较好地维护了青龙管业及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吴春芳,1966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本科学
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经济师。2018 年 4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1981 年 7 月参加工作,曾任宁夏中宁县经济委员会办事员、宁夏中宁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办事员、副主任科员;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项目经理、审计业务部门副主任和标准复核部副主任;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公司副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宁夏嘉泽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 年 12 月至今,担任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2024 年履职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在召开相关会议前,认真阅读议案内容,与青龙管业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对青龙管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向管理层提出质询,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与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同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重大事项独立发表意见,维护青龙管业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
1、出席青龙管业董事会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6 报告期内股东会召开 3
次数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列席股东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出席董事会会议
吴春芳 6 6 0 否 3
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事先进行了认真的审核,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本人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重大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青龙管业 2024 年度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序号 会议时间及届次 事项 意见类型
1 2024 年 2 月 5 日,第六届 独立董事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独立意见 同意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2 2024 年 4 月 8 日,第六届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