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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2 17:29:03 股吧网页版
青龙管业: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专门会议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3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专门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现就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 1 号》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拟参与对象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实现公司、股东和员工利益的一致性,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名单符合《指导意见》《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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