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7 19:13:01 股吧网页版
晶澳科技: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8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6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27 日 15:30

2、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1 日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1 号院诺德中心 8 号楼 8
层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靳保芳先生;

6、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14 人,代表股份 1,700,187,60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369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572,284,28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7.5051%;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107 人,代表股份127,903,3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45%。

中小投资者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11 人,代表股份 128,128,626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713%。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3、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审议议案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96,397,2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71%;反对 3,159,1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8%;弃权 631,1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4,338,29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418%;反对 3,159,1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56%;弃权 631,184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26%。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96,540,8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55%;反对 3,248,9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1%;弃权 397,77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4,481,85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538%;反对 3,248,99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57%;弃权 397,779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05%。
3、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696,367,31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753%;反对 3,154,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6%;弃权 665,483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1%。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4,308,3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184%;反对 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