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8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为完善公司内部治理,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名称缩写:晶澳科技
英文名称:JASolar Technology Co., Ltd.
英文名称缩写: JASolar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单晶硅棒、单晶硅片;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研制、开发太阳能系列产品;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产品与原材料;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电量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维护;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从事太阳能电池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厂房租赁;场地租赁;电气设备租赁(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基本组织架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整体运作规范,独立性强。
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和管理层独立运作,权责分明,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依法行使职权。
二、总则
(一) 本方案内部控制(简称:内控)评价的定义
内控评价是指公司董事会对本公司内控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二) 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内控自评工作所评价的范围为公司及持续经营的各子公司全部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
(三) 内控评价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包括内控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持续经营的
各子公司各种业务和事项;
2、 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
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 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映
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三、组织保障
(一) 董事会职责:负责对内控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结论,出具内
控评价报告,并对内控评价报告真实性负责;负责认定公司重大内控缺陷,审批重大内控缺陷的整改措施。
(二) 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牵头有关人员组
成内控评价工作组,具体实施内控评价工作。内控评价工作组职责:负责根据各子公司、公司各部门的自评情况对可能产生重要风险的业务进行复核,形成检查底稿;负责内控评价结果的汇总,控制缺陷的分析、报告及跟踪;负责对内控评价的一般缺陷、重要缺陷、重大缺陷进行初步认定;结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底稿和内部控制缺陷汇总等资料编制内控评价报告报董事会审批;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发现的内控缺陷;负责跟踪缺陷整改的落实情况。
(三) 各子公司、公司各部门职责:安排本公司(部门)能胜任内控自评工
作的人员负责部门自评工作;负责全面自评本公司(部门)的内控情况,对自评发现的内控缺陷提出整改措施并上报内控评价工作组;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并积极配合内控评价工作组针对重要业务进行复核;负责确认整改建议并及时开展整改工作。
(四)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负责本方案的起草、修订;负责牵头、协调、组
织成立内控评价工作组;编写内控评价报告。
四、评价内容
(一) 内控评价工作主要依据公司内控管理手册,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
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对内控设计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
1、 内部环境评价内容: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
责任等;
2、 风险评估评价内容: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策略等设计与运行
情况;
3、 控制活动评价内容:各项业务处理程序的授权批准、职责分工、实物控
制、凭证与记录控制、独立检查程序等控制措施的设计与运行情况;
4、 信息与沟通评价内容:信息收集、处理和传递的及时性、反舞弊机制的
健全性、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信息系统的安全性以及利用信息系统实施
内控的有效性;
5、 内部监督评价内容:内部监督机制的有效性,重点关注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内部审计部门等在内控设计和运行中的监督作用。
(二) 内控评价工作以工作底稿的形式记录评价工作的内容,包括评价要
素、主要风险点、采取的控制措施、有关证据资料、认定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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