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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00:40:08 股吧网页版
晶澳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2459 证券简称:晶澳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7

债券代码:127089 债券简称:晶澳转债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资金来源

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三)资金额度及授权期限

拟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仅限于投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提供保本承诺的中国境内的银行结构性存款。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仅限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提供保本承诺的中国境内的银行结构性存款。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遴选市场信誉好、稳健型的机构进行合作,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低风险投资品种。

(3)公司在具体实施时,由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法务部负责相关合同的审核并给出法律意见;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并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存款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开展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按季度审查现金管理业务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5)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及监督,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本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

公司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现金管理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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