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作为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独立董事黄浩钧,1985 年出生,毕业于香港中文大学。于 2021 年
至 2025 年任知行集团之首席财务官及公司秘书。专业会计师,于投资银行及会计方面拥有逾 15 年经验。自 2016 年起于企业融资及投资行业工作,并先后于一家私募股权投资公司及一家中资投资银行积极参与私募股权及并购项目。此前为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拥有香港及境内多个行业(包括新能源、零售、制造、物业开发、工程及建筑以及科技)的商业及会计实务经验。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澳新会计师公会会员及注册金融风险管理师。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本人应参加董事会 15 次,实际参加董事会(现场/通讯
方式)15 次,委托出席 0 次,无缺席的情况,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出席股东会 1次,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天。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与相关人员沟通。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本人对董事会会议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审议,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任期内,严格按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积极参加相关会议及工作,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委员职责。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
本人恪尽职守,对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在独立、
客观、审慎的前提下行使表决权,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对于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会认真仔细阅读,并
持续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以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深入了解的前提下,适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助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同时在年审期间与内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督促审计进度,确保了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对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详细审核,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办公室保持密切沟通,提前询问被审议议案相关的事项详情,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诉求,并根据有关规定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积极参与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确保公司的利益与中小股东的利益始终保持一致。
(六)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通过电话、邮件、微信、腾讯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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