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6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裁的职责,规范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工作行为,确保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
解任,组成公司经营班子,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组织实施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和汇报工作。
第二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第三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依据《公司章程》及董事
会的授权范围,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提出董事会议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总裁助理;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召集、主持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做定期分析;
(九)根据公司费用报销制度规定,审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相关费用支出;
(十)根据公司的年度生产计划、投资计划和财务预决算方案,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贷款事项;
(十一)审定对子公司的常规审计、专项审计等审计报告;
(十二)拟定年度经营管理情况报告中董事会对高级管理层授权方案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三)根据公司的投资计划,实施董事会授权额度内的投资项目;
(十四)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签订重大合同等事项。
(十五)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处理对外事宜和签订包括投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借贷等在内的重大经济合同;
(十六)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裁列席董事会会议,非董事总裁在董事会无表决权。
第四条 董事会对总裁决策的授权范围为: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或者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于公司内部项目投资(含基本建设、新建、扩建、技术改造等项目)的权限为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10%的;
(三)公司处置报废固定资产和坏账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10%的;
(四)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公司对外信贷(指贷款增加额,不含周转贷款)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10%的;
(五)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于对外投资、收购和出售资产、委托理财分别为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10%的;
(六)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因公司借款发生的资产抵押的权限为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10%;
(七)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内,对外捐赠不超过500万元的;
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上述规定,但已按照前款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五条 公司设副总裁、总裁助理,配合和协助总裁完
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并具体负责分工和分管范围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六条 公司副总裁及总裁助理按照分工分管范围和公
司的有关决议、规定,具体领导和组织分管部门正常开展经营管理活动,检查和督促分管部门执行公司计划和安排的有关任务,指导和协调分工范围公司的专业业务工作,以保证公司调整运行的统一有序、有效和总目标的实现。
第七条 公司副总裁及总裁助理行使以下主要权限:
(一)在分工管理范围内,行使审核、检查、协调的权限;
(二)在分工业务范围内,有权向总裁提出重大事项的议案,并在授权下,独立处理分工分管范围内的有关事项;
(三)有权对分管部门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考核、提出聘用和解聘的建议以及奖惩的建议;
(四)行使总裁根据《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权限。
第八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应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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