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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事堂: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09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9 月 30 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1
第三章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3
第四章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5
第五章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8
第六章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 11

第七章 附 则 ...... 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运作,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工作机构。

第二章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第三条 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目的是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四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人员组成:

(一)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二)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三)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四)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一)至(三)项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五)公司投资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作为战略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协助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开展日常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

(一)投资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做好战略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1、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

2、由公司总裁办公会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经投资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提报战略委员会备案;

3、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并上报公司总裁办公会;

4、由公司总裁办公会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属于应由战略委员会审议的重大事项,经投资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提报给战略委员会正式提案。

(二)战略委员会根据投资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提案召开会议,
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同时反馈给投资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

第三章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第九条 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目的是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十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

(一)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二)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三)提名委员会设立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四)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一)至(三)项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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