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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3 18:38:21 股吧网页版
嘉事堂:关于股东签署《交易价款支付确认协议》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4


股票代码:002462 股票简称:嘉事堂 公告编号:2026-17
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交易价款支付确认协议》

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嘉事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事堂”“公司”
或“上市公司”)股东中国光大医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健康”)、
中国光大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实业”)将其合计持有的
公司 83,057,236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48%)转让给中国北京同仁堂(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集团”)。

2、本次权益变动后,同仁堂集团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3、本次交易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承
诺的情形。

4、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通过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后,
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尚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6 年 2 月 2 日,光大实业、光大健康与同仁堂集团签署附有生效条件的
《股份转让协议》,光大实业、光大健康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 83,057,236 股股份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48%)转让给同仁堂集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6 年 2 月 4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5)

二、《交易价款支付确认协议》签署情况

2026 年 4 月 3 日,光大实业、光大健康与同仁堂集团签署《交易价款支付
确认协议》,其中转让方一为光大健康,转让方二为光大实业,受让方为同仁堂集团。

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股份转让价款核算依据

依据标的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2024 年12月 31 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净资产追溯调整结果,对应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金额为人民币4,290,016,474.34 元,按《股份转让协议》第三条第 3.1 款的原则确定的每股转让价格为 17.45 元。各方确认,转让方应支付的股份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1,449,348,768.20 元。

本次核算得出的股份转让价款即为确定的最终股份转让价款,交易各方均不再提出就股份转让价款进行重新核算的主张。

(二)股份转让价款支付安排

各方确认,依据本协议前述核算结果,对受让方尚未支付的 70%股份转让总价款支付安排明确如下:

1、《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受让方应支付的剩余款项为:人民币1,022,683,746.87 元。

2、依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及本协议核算结果,受让方实际应支付的剩余款项为:人民币 1,011,055,733.83 元;其中,受让方分别向转让方一支付人民币 509,761,794.56 元(即“剩余价款一”),向转让方二支付人民币
501,293,939.27 元(即“剩余价款二”)。除以上价款外,受让方或目标公司均无需向转让方支付任何款项。

3、受让方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第三条第 3.2 款约定的支付时间(本次交易向深交所提交合规审查前 1 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剩余价款一和剩余价款二,分别支付至转让方在《股份转让协议》中指定的银行账户。

4、各方确认,本次仅对剩余 70%的转让价款的支付金额予以明确,受让方已支付的 30%履约保证金仍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自动冲抵转让价款。

(三)其他约定

本协议是对《股份转让协议》项下股份转让价款的核算及支付事宜的确认,与《股份转让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约定与《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约定的,仍按《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执行。
三、其他事项及风险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主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后……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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