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L10020 号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关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1-2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 1-2
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关于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L10020 号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电股份”)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3月 23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L10021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沪电股份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是沪电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沪电股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沪电股份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沪电股份为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首一
中国 上海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丽丽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上市公司核 2025 年期 2025年度占用 2025 年度 2025 年度 2025 年期
资金占用 占用方与上市公 占用形成原 占用性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算的会计科 初占用资 累计发生金额 占用资金的 偿还累计 末占用资
方名称 司的关联关系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