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21
证券代码:002464 证券简称:*ST众应 公告编号:2021-095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利息罚息豁免协议》暨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债务重组概述
1、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9 日与北京易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
易迪”)签署《利息罚息豁免协议》,就公司与其关于股权收益权回购延期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向北京易迪负有的债务为本金共计 450,000,000 元及利息等。本次债务重组方为北京易迪,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并不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9 日与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上海并购基金”)签署《利息罚息豁免协议》,就公司与其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向上海并购基金负有的债务为本金共计
180,000,000 元及利息等。本次债务重组方为上海并购基金,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并不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9 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
签署《利息罚息豁免协议》,就公司与其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向浙商银行负有的债务为本金共计 300,000,000 元及利息等。本次债务重组方为浙商银行,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并不构成关联交易。
4、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9 日与孝昌明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孝
昌明雅”)签署《利息罚息豁免协议》,就公司与其股权转让的纠纷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公司向孝昌明雅负有的第三期及第四期股权转让价款为35,750,000 元及利息等。本次债务重组方为孝昌明雅,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并不构成关联交易。
5、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9 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
称“光大银行”)签署《利息罚息豁免协议》,就公司与其金融借款合同的纠纷事项
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向光大银行负有的债务为本金共计 29,996,900.98 元及利息等。本次债务重组方为光大银行,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并不构成关联交易。
6、本次债务重组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债务重组对方介绍
1、企业名称:北京易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北京市延庆区中关村延庆园风谷四路 8 号院 27 号楼 1842
法定代表人:崔同跃
注册资本:4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18NA2X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广东恒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解直锟
北京易迪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企业名称: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南汇新城镇环湖西一路99号16号楼A座A201-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海通并购资本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96,91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12205865Q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 16.6313%股权,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
限公司持有其 15.33124%股权,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 14.9574%股权,上海上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其 11.18184%股权。
实际控制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企业名称: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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