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12-28 17:53:03 股吧网页版
*ST众应: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29


证券代码:002464 证券简称:*ST众应 公告编号:2021-100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票将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累计被拍卖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10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如程序完成,宁波瑞燊将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获悉并经公司控股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瑞燊”)确认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1月22日10时至2022年1月23日10时(延时除外)进行司法拍卖活动,将公开拍卖宁波瑞燊持有的公司(证券代码:002464)52,156,749股无限售股票,目前处于拍卖公示期。

前次拍卖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一、被拍卖标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 本次拍 占 占 起 到 拍 原
名称 为控 卖涉及 其所 公司 始日 期日 卖人 因

股股 股数 持股 总股

东或 (股) 份比 本比

第一 例 例

大股

东及

其一

致行

动人

2022年 2022 年 上海市

宁波瑞 是 52,156,749 100% 10% 1 月 22 1 月 23 第一中 司法诉
燊 日10时 日10时 级人民 讼

法院

宁波瑞燊持有公司52,156,749股股份于2020年8月24日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冻结,详见2020年8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

本次司法拍卖中,52,156,749股无限售股票起拍价是220,101,480.78元,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公示的相关信息。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宁波瑞燊最近一年与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情形,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已起诉并计划拍卖相关股票;宁波瑞燊最近一年无发债等事项,不涉及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2、宁波瑞燊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宁波瑞燊和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李化亮先生所控制。2020 年 8 月 30 日,公司
董事长李化亮签订两份《保证合同》和《确认担保协议》,上述担保合同的签署过程
已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进
行披露(《关于浙江监管局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1-072)。公司将进一步了解并核实相关信息,并保留采取相应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3、公司与控股股东为不同主体,在资产、业务、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均保持独立,因此,公司控股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4、本次宁波瑞燊股份被拍卖不存在违反其做出的股份转让的相关承诺。此次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如上述程序完成,宁波瑞燊将不再持有公司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化。

5、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