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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1-07 17:34:40 股吧网页版
*ST众应:关于诉讼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08


证券代码:002464 证券简称:*ST众应 公告编号:2022-002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7 日收到龙泉
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起诉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北京元纯传媒有限公司

被告: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确认被告持有的北京新彩量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归原告所有;
2、请求判令被告配合办理北京新彩量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将前述股权过户至原告名下;

3、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三)《起诉状》的主要内容

原告、原告股东与被告于 2020 年 5 月签订了《北京元纯传媒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协议约定:被告对原告增加注册资本 300.01 万元,取得原告 22.39%的股权。被告应向原告支付增资的全部对价,包括:1、被告持有的北京新彩量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彩量”)100%股权;2、被告持有的对上海宗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债权;3、现金 3,000 万元。

《增资协议》签订之后,被告成为了原告的股东,持有原告 22.39%的股权并办
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原告的合同义务已完成。然而,距今已一年半时间,被告却未将北京彩量的股权过户给原告。

原告认为,《增资协议》合法有效,原被告均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现被告未将北京彩量的股权过户给原告,违反了协议约定,损害了原告的权利。现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提起诉讼,望法院判如诉请。

二、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积极应诉,持续关注该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本次诉讼事项的结果应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起诉状》。

特此公告。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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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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