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2-01-14 20:24:46 股吧网页版
*ST众应: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2022/01/15)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1-15


证券代码:002464 证券简称:*ST众应 公告编号:2022-005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收到上海
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受理通知书》((2022)沪 0115 民初 6453号)和《传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

原告: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上海米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二:上海和合首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诉讼理由

1、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确认签署时间为“2020 年 8 月 30 日”、编号为“MJ2020081”
的《确认担保协议》无效;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一和被告二承担。

2、事实与理由

2021 年 8 月 26 日,原告董事会秘书郑维接到浙江监管局监管员电话告知编号
“MJ2020081”的《确认担保协议》的存在,要求原告董事长、董事兼总经理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到浙江监管局面谈。2021 年 9 月 29 日,原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
局下发的浙证监公司字【2021】96 号《监管问询函》涉及该《确认担保协议》的效
力及担保责任承担问题,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对《监管问询函》进行了回复。上述
《确认担保协议》约定,原告为被告一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原告查询公司内部用印记录、携带印章出公司盖章记录及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原告未发现与《确认担保协议》有关的用印审批流程及用印记录,亦未发现留存的相关文件,该《确认担保协议》未经原告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综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九条规定:“相对人未根据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信息,与上市公司订立担保合同,上市公司主张担保合同对其不发生效力,且不承担担保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确认担保协议》未经过原告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请求法院依法确认编号为“MJ2020081”的《确认担保协议》对原告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传票》的主要内容

案号:(2022)沪 0115 民初 6453 号

案由:保证合同纠纷

当事人姓名: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传唤事由:开庭

应到时间:2022 年 2 月 21 日下午 13 时 45 分

应到处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 611 号本部第十九法庭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持续关注该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本次诉讼事项的结果应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予以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起诉状》;

2、《受理通知书》;

3、《传票》。

特此公告。

众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一月十五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